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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2-10-15 14:16    文字:【】【】【
摘要:卧龙娱乐平台-平台首页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

  卧龙娱乐平台-平台首页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2年3月31日总股本418,662,54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致力于高品质建筑陶瓷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公司拥有佛山、清远、藤县、高安四大生产基地,以“美化建筑与生活空间”为理念,引入人类艺术经典对“蒙娜丽莎R”、“QDR”、“美尔奇R”品牌进一步向高端打造升级,销售渠道以国内市场为主,国际市场为辅。

  以“大瓷砖、大建材、大家居”为发展战略,依托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中国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工业设计中心、中国轻工业蒙娜丽莎工业设计中心、中国轻工业陶瓷装饰板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轻工业无机材料重点实验室、中国陶瓷薄板技术应用中心等核心科研创新平台为基础,实施艺术化、绿色化、智能化的战略路径,是行业陶瓷大板、岩板的开拓者和领跑者,属行业一线品牌。

  现有蒙娜丽莎研究院、广西产研建筑陶瓷技术研究院,在建筑陶瓷产品研发设计、基础研究、智能制造、应用技术和环保治理等多方面,展开多层次研究,产品与服务再次升级。公司通过对干压陶瓷薄板和配套的绿色化、艺术化、智能化生产工艺升级,通过和中科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合作开展,在建筑陶瓷向家居场景的应用方面得到进一步拓展,带动了岩板、大板风潮,突破了建筑陶瓷产品的传统应用领域。

  主要产品可分为陶瓷砖、陶瓷板、岩板、瓷艺,其中,陶瓷砖产品可分为瓷质有釉砖、瓷质无釉砖和非瓷质有釉砖三类。

  公司的产品稳定可靠,富于艺术内涵,产品不仅广泛应用于住宅装修装饰、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家居家具应用领域,还包括陶瓷板在建筑幕墙工程、户外和室内陶瓷艺术壁画应用,主要客户为大型建材经销商、知名房地产开发公司、大家居企业等。

  凭借多年来提供优质的产品与服务,丰富的大型工程的合作配套经验,公司目前已与保利、万科、碧桂园、招商、金茂等近百家大型房地产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蒙娜丽莎品牌被评为2021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TOP500配套供应链典型行业履约信用评价报告“标杆企业”、2021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实力TOP500、2021中国房地产优选供应商环保贡献力品牌5强。连续6年成为万科地产A级供应商,并获得碧桂园卓越供应商、保利质量优秀奖、金茂优秀供应商等荣誉,在定向研发、供货保障、物流配送、应用开发、运营服务等领域,均形成了自己的专业优势,并在全国形成了多项代表性工程项目,产生了较好的示范效应。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体系,根据宏观经济形势、行业趋势及自身业务需求独立开展生产经营工作。

  公司采购按照“大宗采购招投标+小额采购询价议价”模式,不断加强与各品类头部供应商的紧密合作,致力于良性的上下游供应商战略合作伙伴体系建设。

  公司生产模式主要为“订单+预测”模式,公司根据客户的订单需求、新产品的推广计划、生产过程的成本最优原则以及市场需求的预测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确定生产计划,开展生产工作。

  公司销售模式主要为“经销业务+工程业务”全渠道模式。在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经销业务和工程业务两大类进行销售。经销业务通过经销网络渠道直达终端客户,并通过高标准、规范化的终端店面整体形象实现品牌价值提升;通过驻店设计师针对客户差异化设计,适应个性化需求,提升客户产品体验。工程模式通过与工程客户直接签订协议进行销售,目前已与万科、保利、碧桂园等近百家大型房地产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公司同时加深与核心家装公司、互联网家装渠道、岩板家居定制、岩板家具企业、传统石材渠道的合作。

  公司主要通过加强创新驱动、优化产能布局、强化质量管理、提升管理效率、深化市场开拓、丰富品牌内涵等措施来驱动业绩增长:

  1、报告期内,广西藤县生产基地新增3条智能生产线顺利投产;广东西樵生产基地3条特种高性能陶瓷板生产线顺利投产;江西高安生产基地9条生产线顺利投产,进一步保障了公司产能供应,有利于优化产品结构,同时提升产能和效益,有效满足公司旗下各品牌日益增长的产能需求,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产能保障。

  2、公司坚持“经销业务+工程业务”全渠道销售模式,在行业头部企业中,蒙娜丽莎的全渠道销售模式相对平衡。报告期内,公司延续渠道下沉策略,大力拓展县镇级市场,进一步加大对大规格产品及新产品的销售推广力度;另一方面,继续加强与房地产商的战略合作业务,与保利、万科、碧桂园、招商、金茂等建立了持续、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与此同时,公司不断加强与核心互联网家装公司的合作,不断拓展新的销售渠道。

  3、陶瓷大板、岩板等新产品及大规格产品获得市场广泛认可,领先优势进一步凸显,大板、岩板销售同比增长较快。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出具的编号为中鹏信评【2021】第Z【364】号01的《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

  2021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高安市至美善德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议案》,公司与普京陶瓷、自然人冼伟泰及标的公司至美善德签署了《关于高安市至美善德新材料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公司将以现金40,100万元受让普京陶瓷持有的至美善德 58.9706%的股权,并以现金25,000万元认缴至美善德新增注册资本4,411.7647 万元,上述交易方案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至美善德70%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2月9日,至美善德完成上述股权受让及增资的市场监督变更登记手续,并更名为“高安市蒙娜丽莎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高安市蒙娜丽莎新材料有限公司70%的股权,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510 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公开发行了1,168.93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16,893万元。本次发行的蒙娜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A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1】893 号”文同意,公司116,893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9月1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蒙娜转债”,债券代码“127044”。

  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优化提升公司陶瓷生产基地区域布局,有效丰富公司建筑陶瓷产品品类,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势互补,进一步提升数字信息化管理水平和仓储能力,实现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的提升,从而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是公司战略布局的重要一环,对公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21年1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藤县蒙娜丽莎陶瓷生产项目部分生产线点火试运行暨对外投资进展公告》,桂蒙公司3条高端、智能陶瓷生产线A窑、B窑、C窑建设基本完工,并于2021年1月27日举行了点火温窑仪式,温窑结束后将进入设备联合调试和试产阶段。截至2021年1月27日,桂蒙公司A窑、B窑、C窑、D窑、E窑、F窑、G窑共7条生产线、特种高性能陶瓷板材绿色化、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进展

  2021年3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特种高性能陶瓷板材绿色化、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生产线点火试运行暨投资进展公告》,项目第三条陶瓷生产线D已改造完成并举行了点火温窑仪式,温窑结束后进入设备联合调试和试产阶。截至3月29日,特种高性能陶瓷板材绿色化、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三条陶瓷生产线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7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确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为: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42万股,其中首次向符合条件的4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42万股,预留100万股,首次授予价格为15.38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1年7月16日为授予日,以15.3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9名激励对象授予442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9月24日,公司完成了上述442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上市日为2021年9月24日,股份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11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11,000万元(含)-人民币2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93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1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021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1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12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雅典学院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9日通过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萧华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职地开展各项工作,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详见2022年4月2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文件。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裁萧礼标先生代表公司经营管理层所作的工作报告,该报告客观、线年度主要工作及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11,221,500,208.74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8.05%;负债总额为6,952,117,136.6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4.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840,243,628.9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29%。2021年度,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6,986,521,255.6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3.6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4,849,437.00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4.41%。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14,849,437.00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89,286,100.5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928,610.0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88,189,907.61元,减去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192,451,981.00元,母公司2021年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976,095,417.08元。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求,并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制订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2年3月31日总股本418,662,54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03,796,760.7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持续督导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持续督导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提案,制定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董事薪酬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以及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萧华、萧礼标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霍荣铨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邓啟棠先生回避表决。

  9.4 《关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张旗康先生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张旗康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萧华、萧礼标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谭淑萍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独立董事杨望成先生、饶平根先生、关天鹉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提案,制定公司副总裁刘一军先生2022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以及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为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同时保障公司及董监高、子公司董监高及主要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及董监高、子公司董监高及主要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以及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充分评估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损失。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雅典学院会议室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董事会决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10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上述提案中《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直接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其他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载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1)公司独立董事杨望成先生、饶平根先生、关天鹉先生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2)议案6、议案7及议案8涉及关联方利益,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股东进行审议表决。议案9、议案10及议案11为特别决议提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述提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由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2)以专人送达、信函或传线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采取信函或传线之前送达或者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信函上注明“2021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电话 传线、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1、预计本次现场会议会期不超过一日,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进行指示,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3、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18”,投票简称为“蒙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雅典学院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9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相结合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莉莉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2021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查阅资料、列席董事会和出席股东大会等方式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生产经营、依法运作、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决策、内部控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等情况实施了有效监督,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等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11,221,500,208.74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8.05%;负债总额为6,952,117,136.6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4.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840,243,628.9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29%。2021年度,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6,986,521,255.6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3.6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4,849,437.00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4.41%。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14,849,437.00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89,286,100.5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928,610.0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88,189,907.61元,减去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192,451,981.00元,母公司2021年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976,095,417.08元。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求,并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制订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2年3月31日总股本418,662,54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03,796,760.7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与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高效开展,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2021年度的所有重大方面都得到有效的内部控制。《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8.1 《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及职工监事蔡莉莉女士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主席及职工监事蔡莉莉女士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为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同时保障公司及董监高、子公司董监高及主要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及董监高、子公司董监高及主要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表决结果: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审批程序合法合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14,849,437.00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89,286,100.5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928,610.0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88,189,907.61元,减去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192,451,981.00元,母公司2021年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976,095,417.08元。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求,并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制订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2年3月31日总股本418,662,54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03,796,760.7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公司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前提下提出的,兼顾了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并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与公司经营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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